为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省物价局《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目录》的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定于2015年12月4日(星期五)上午8点30分在市铁山宾馆3幢会议室召开“芜湖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项目
芜湖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方案。
二、定价听证方案要点
本次听证会有以下两个听证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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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 |
分档气量(立方米/月.户) |
分档气价(元/ 立方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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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一 |
第一档 |
30 m3(含)及以下 |
2.33(现行气价不变) |
1、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2、阶梯气价计价周期以自然年为单位,用气量在同一年内可累积、可结转,结余气量不跨年结算。 3、单个家庭户籍人口多于4口的,每增加1人,分档用气量相应增加8 m3/ 月.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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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
30 m3 -50 m3(含) |
2.80 (第一档气价的1.2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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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
50 m3 以上 |
3.50 (第一档气价的1.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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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二 |
第一档 |
30 m3(含)及以下 |
2.33(现行气价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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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档 |
30 m3 -60 m3(含) |
2.80 (第一档气价的1.2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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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档 |
60 m3 以上 |
3.50 (第一档气价的1.5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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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 |
2.57 (第一档与第二档气价的平均价格) |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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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1、消费者:秦有源、贺耀玲、尚劲、万晓明、夏圆、周和生、陈德武、陈胜旗、陶道荣
朱胜发(候补)
2、经营者: 缪新平、陈南春
3、市人大代表:刘卫娣
4、市政协委员:周蓬安
5、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葛孝璐、谢伟、王欣、肖伟
6、专家、学者:陈传宏、赵国庆
7、利益相关方:邵世琴
四、听证人名单
杨高、黄烈、钟红
五、听证会设旁听席、新闻记者席。
特此公告。
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物价局)
201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