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季度县消协共受理投诉案件23件,已解决23件,解决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2万元;接待来访、来电咨询共168余人次。
一、本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基本情况
(一)按性质分析:质量问题共3件,占投诉总量的13.04%;安全问题共1件,占投诉总量的4.35%;价格问题共1件,占投诉总量的4.35%;虚假宣传问题共2件,占投诉总量的8.70%;售后服务问题共4件,占投诉总量的17.40%;其他问题投诉12件,占总投诉的52.16%。(详见下表)
|
项目 |
质量 |
安全 |
价格 |
虚假宣传 |
售后服务 |
其他 |
|
数量 |
3 |
1 |
1 |
2 |
4 |
12 |
|
所占 比例 |
13.04% |
4.35% |
4.35% |
8.70% |
17.40% |
52.16% |
表一:2015年第二季度投诉类别所占比例 (单位:件)
(二)按类别分析:家用电子电器类2件,占投诉总量的8.70%;服装鞋帽类为1件,占投诉总量的4.35%;食品类为1件,占投诉总量的4.35%;房屋及建材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4.35%;首饰及文体用品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4.35%;邮政业服务类为2件,占投诉总量的8.70%;电信服务类8件,占投诉总量的34.75%;互联网服务类2件,占投诉总量的8.70%;卫生保健服务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4.35%;其他商品和服务类4件,占投诉总量的17.40%;。(详见下表)
|
项目 |
家用电子电器 |
服装鞋帽类 |
食品类 |
房屋 及建材 |
首饰及文体用品类 |
邮政业服务类 |
电信服务类 |
互联网服务类 |
卫生保健服务类 |
其他商品和服务类 |
|
数量 |
2 |
1 |
1 |
1 |
1 |
2 |
8 |
2 |
1 |
4 |
|
所占 比例 |
8.70% |
4.35% |
4.35% |
4.35% |
4.35% |
8.70% |
34.75% |
8.70% |
4.35% |
17.40% |
表二:2015年第二季度投诉性质所占比例 (单位:件)
二、综合本期消费者投诉有如下特点:
(一)其他类投诉是整个季度投诉情况的重点,其次是售后服务问题。从整个投诉情况来分析,其他类的投诉情况比较分散,并未在某个投诉性质上具体反映出来,从而可以看出投诉的领域在扩大,但在固定的某个性质上并未有所增加,相比之下,反而有所减少。
(二)从商品类别来看,电信服务类投诉量较为突出。而从这8起投诉电信服务类的内容中,可以发现一个共同点:售后服务无法跟上销售的脚步。从投诉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往往存在消费者购买过手机或者接受服务后,再次出现问题,经营者总是不能及时的解决问题,或者干脆拒绝解决问题,这种现象引人深思。
现在是信息发达的新时代,作为消费者可以很容易的通过各种渠道来获得关于手机等电子产品的信息,但是似乎只能了解到手机性能、质量、价格、外观等等相关的售前信息,关于售后,我们只知道一个:有专业的售后团队,但是这个专业团队服务质量如何,我们不知道!这里所说的服务质量当然包括前面几个投诉事件所反映出来的问题,例如:售后是否及时,售后维修价格有标准吗?有明码标价吗?人为因素怎么来界定呢?
所以,经营者不应该仅仅把目光放在售前,考虑到最眼前的利益,而要把眼光放远一点,注重起售后服务,才是长期立存之本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