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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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八十一:“双十一”网购五点注意事项

2015-11-10   浏览:2367

双十一”将至,众多电商推出的各种秒杀、促销、让利等活动,令许多消费者眼花缭乱、跃跃欲试。太和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要注意以下五点,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免受侵害。

一、货比三家,避免低价陷阱。不要被某些网站、网店上价格低廉的商品所迷惑,不要轻信商家的表面宣传,盲目贪图便宜而去购买自己不需要的东西,要理性选择商品。

二、别轻易点击卖家发的交易链接。在网上交易、充值时,切记核对官网地址,以防误入“钓鱼”网站。同时,不要轻易尝试点击卖家通过MSNQQEmail等方式提供的交易链接或图片等,不要轻易支付第三方给你的非所需商品的链接,防止电脑被木马软件操控。对于自己不熟悉的网站,最好不要轻信付款。如果自己无法分辨网站真假,可使用相关软件帮助识别拦截,保护网购安全。

三、购买必需品应避开网购高峰期。“双十一”期间不宜购买保质期较短的商品或急于使用的商品,“双十一”网购高峰期间,也是物流的高峰,临近保质期的商品会因为快递拥堵而逾期变质,甚至成为废品

四、收到商品后先验货再签收。对于数量大、价值昂贵的商品,应该与快递员当面清点数量、查验质量,并将验货过程拍摄视频。对于货到付款的交易,不要接受“先付款后验货”的无理要求。

  五、保存相关消费凭证以便维权。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应保存网上商品交易图片、与商家聊天记录、验货的视频等资料,并索取有效购物凭证或发票,以备发生消费纠纷后维权需要。在网购过程中一旦发生消费纠纷,且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应及时向电商企业平台投诉及时提供相应的凭证,等待平台客服的介入。如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再向有关部门或消协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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