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泾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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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简报(第五期)

2015-11-02   浏览:1592

保险理赔不到位  消协调解获追偿

日前,泾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人寿保险理赔不到位投诉,在县消协调解下,消费者汪劲松获得追加1000元的理赔款。

八月二十七日,汪劲松的母亲王瑞萍气愤的来到县消协投诉。反映其儿子汪劲松在校买了一份新入户泾县某寿险公司50元学生险,总保额为七万元,保险期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止。今年6月,汪因病住芜湖市医院医治,出院后共用去医疗费用22177.04元,汪在泾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中除去自费部分,按比例给予了报销,尚剩4691.18元到该公司理赔。之后,王瑞萍将其儿住院期间22177.04元医疗费用清单交到该公司,要求赔付,该公司受理后将其清单上传,于8月21日该公司向汪劲松理赔2163.06元。王瑞萍收到理赔款后,认为按照保险条款70%赔付,理赔金额少了,便找到该公司协商未果。于是来到县消协投诉,因投诉人手中资料已全部交给了该公司,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立即进行了调查取证,对原医疗费用进行了复制,并将相关资料送到同行寿险公司进行核算,均认为理赔金额少了。对此,县消协工作人员在掌握相关情况后,找到了寿险公司,该公司也认为理赔金额有误,便向宣城公司反映,要求重新核算,最终,宣城公司于9月10日向投保人汪劲松追加了理赔款1000元,一场保险理赔金额不到位投诉得到了圆满地解决。

汽车加油后无力行  消协调解获得补偿

十月六日,泾县消费者查某气愤的来到县消协投诉,反映十月二日中午将自己一辆2.8万公里的小车在泾县一加油站加了200元93#汽油后准备回乡下老家渡假。车在路上行驶中出现发动机声音变大,本人未曾在意,到家后于十月五日下晚由乡下回县城途中,车辆出现异常抖动,并出现加油门无反应,车辆无力症状。并在途中两次检查,以为轮胎漏气造成,经检查无此情况,到泾县后因修理厂已下班,于第二天送修理厂,经修理人员检查推断属油质问题造成车辆无法工作,将油全部放出后,并更换了汽油泵总成、汽油滤芯、火花塞和节气门清洗,共计用去修理费2800元。县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组织双方协商调解,最终消费者查某获得经营者2200元的补偿。

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消费者出现此类纠纷时,如不及时投诉,证据便会消失,无法判定是否油质问题。消费者应当立即投诉,便于有关部门抽检检测,判定油质是否合格,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民用液化气泄露爆燃引纠纷  县市监消协迅速排险并调解

最近,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成功处理并调解一起民用液化气泄露爆燃引起的纠纷事件。

泾县云岭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辖区群众投诉,称其用刚买回的液化气在做饭时突然发生爆燃,导致家中2人脚背局部烧伤,请市场监管部门对液化气经营户进行调查处理,并赔偿损失。

接到投诉后,云岭市场监管所联系县消费者协会、县局特种设备股、乡镇安监办、当地村委会联合对事件进行现场调查与判定。

经调查确认,由于所购液化气钢瓶角阀漏气导致液化气发生泄露,继而引发爆燃。随即,该局云岭市场监管所、特设股对经营户待售瓶装液化气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场责令其停止销售立即将问题钢瓶送检验机构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并对其违法经营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经过调解,经营者主动承担消费者所受全部损失。

新车故障惹人烦  消协市监帮解忧

最近,县消费者协会、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解一起汽车消费纠纷案。

2015年6月8日,消费者汪先生在泾县某汽车销售公司花费30余万元购买了一辆凯迪拉克新车,可欣喜劲还没过,从提车第6天开始,车辆便出现了故障,具体表现为车辆手刹间接性的无法释放。随后,汪先生将车送去4S店进行故障检测,工作人员检测后表示,车辆的电子手刹模块出现了故障,但由于此配件外观破损,需要汪先生自费修理。汪先生对此十分不解,自己的车是刚提的新车,从未有过碰擦,怎么会出现外观破损呢?为此汪先生与商家和厂家进行了多次交涉,对方一直拒绝对故障配件进行免费更换。汪先生遂来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接到投诉后,该局工作人员立即向汽车销售方了解具体情况,并组织双方进行现场调解。调解中,商家表示由于该配件需厂家提供,需经由厂家同意后才可为汪先生免费更换。工作人员随即致电该厂家售后,将此情况反映给了厂家。在工作人员的悉心调解下,厂家表示将免费为汪先生更换故障配件,并向汪先生致以歉意。汪先生对此调解结果表示满意,并致电该局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炸弹”电池现身展销会  市监部门及时查扣

    

近日,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现场查扣400节假冒南孚电池,目前,该案正在处理中。

    该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县城红星路停车场举办的商品展销会上,有经营户销售的南孚电池疑似假货。随即,该局组织执法人员赴商品展销会进行检查,发现王某店铺正在销售大量南孚电池,执法人员对所售电池绝缘纸、正极材料、负极“南孚”标志、生产批号等方面进行了仔细检查,并对照南孚电池鉴别方法,初步鉴定所售电池是假冒南孚电池。执法人员责令经营者提供进货票据,王某称此批电池是从义乌购进,未保留进货票据,无法证明合法进货来源。鉴于上述情况,执法人员当场查扣400节假冒南孚电池。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假冒南孚电池虽然价格低廉,仅卖1节1元,但质量不合格,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极易发生爆炸等危险事故。消费者切莫贪图便宜,最好到正规的商店购买并索要、保留票据。

智能手表手机“新三无”  泾县市监依法查处

最近,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了一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智能手表手机案。

根据群众举报,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泾县县城某手机店正在热卖的一款A18智能手表手机进行了检查,发现此款销售标价高达599元的手机居然无厂名、无厂址、无3C认证,属于典型的“新三无”产品。手机是一种特殊的商品,事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国家认监委2012年第30号公告《国家认监委关于印发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的公告》明确规定:手机必须经过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对此违法行为,该局依法作出责令其召回已销售产品、没收待售产品、罚款的处理决定。

智能手表手机以其功能强大、卖点众多深受年青人的青睐,正成为市场新宠,因此部分不法商贩鱼目混珠,扰乱了智能手表手机市场秩序,之后该局对全县手机市场开展了一次专项整治,彻底杜绝问题手机入市销售,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泾县消协网址:WWW.ahjx315.org.cn

 

本期发至省市消协、工商局,宣城日报社,县委、县人大、

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县消协名誉会长、顾问、常务理事,县直有关单位、企业,各消协分会,联络站,邻县(市)消协。

 

编辑、校对:邹武、周小宝                  共印1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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