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调整民用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标准、改进垃圾处理费征收方式、疏导自来水价格矛盾,根据国家发改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安徽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我局拟于近期召开肥东县调整城镇居民涉水价费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参加人构成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共设听证参加人25名,其中:消费者10名;经营者(县污水办、县水务局、县环卫所、县自来水厂、龙岗自来水公司各1名)5名;利益相关方2名;专家1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2名;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法制办、县环保局、县消协各1名)5名。
本次听证会将在我县城镇供水范围内公开征集10名消费者作为听证会参加人,有意参加者可于2015年10月26 日—11月 6 日,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县消费者协会报名,地址:店埠镇人民路包公学府花园19号楼三楼 ,联系电话:67741688 ,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的消费者中随机抽取产生听证会消费者参加人,届时将邀请公证部门现场监督。
与本听证项目有关的利益相关方参加人由我局委托行业组织、政府主管部门推荐;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相关部门、社会组织参加人由我局发函聘请。
二、消费者参加人的报名条件
(一)居住在我县城镇供水范围内,居民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件;
(二)具备一定的文化素质、政策水平和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并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
(三)热心公益,有较强的责任心,对供排水行业和环境保护有一定认识;
(四)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
三、旁听人员名额、报名办法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并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旁听人员3名,凡有意参加者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县消协报名。
四、新闻媒体报名办法
需到听证会现场采访的新闻媒体请于2015年10月26 日至11月6日,到我局价格科报名, 电话:67758002。
肥东县物价局
201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