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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和县消协发挥职能 调处一起通信消费纠纷

2015-05-29   来源:太和县消协   作者:朱娜   浏览:1554

近日,太和县消协充分发挥消协职能,成功解决了一起因某通信公司的手机话费包月业务而导致话费欠费,而不能及时停机产生了大额欠费的消费投诉,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太和县消协接到消费者李某投诉称:2012年2月,在某通信公司办理了手机话费包月业务,同时开通“短信账单”业务。消费者李某在2012年7月份停用了该手机,在停用长达两年的时间里,竟产生了四千八百多元的话费欠款。令消费者李某非常不解的是,一般的手机应当是在发现欠费的时候通信运营商就该及时提醒和通知欠费作停机处理消费者在不知已欠费的情况停用,导致发生大额的拖欠话费现象消费者要求某通信公司给出合理解释并拒交不合理收费。

太和县消协工作人员开展了调查,某通信公司确认客户李某手机是红名单客户,特除催停类型为:不可催、不可停。自2012年7月至2015年4月中旬客户未能及时缴费,导致产生欠费4892.24元(其中违约金1952.24元)。按照该通信公司工作人员的解释,消协工作人员请他们解释在未作停机处理、未通知欠费,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的直接原因所在,他们的答复是:该用户一是红名单客户,特除催停类型为:不可催、不可停;二是该客户自2012年7月至2015年4月话费月账单均在163元上下,无其他高额费用产生。包月套餐158元,客户可以随时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转移套餐业务,但此套餐一直在用;三是由于通信公司客服人员更换频繁,导致服务不到位现象。

究其以上原因,经某通信公司与消费者再三沟通,在消协工作人员的努力调解下,某通信公司答应给消费者减免违约金1952.24元之后,剩余2940元所欠费用,由客户方承担三分之一(980元),某通信公司方承担三分之二(1960元,以退费方式操作),消费者李某表示接受。

通过这起消费维权案例,我们发现如今通信等一些垄断性行业一方面经常利用垄断地位,使得消费者只能先付费才能享受服务,占有营利的优势;另一方面又有可能故意让消费者走入他们的消费陷阱,产生大额消费支出,从而获得巨额利润。为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消费者协会充分发挥职能,要找准切入点,从消费宣传、法律宣传、受理投诉等多方面入手,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昕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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