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投诉反映称,所购买的品牌冰箱在保修期内因同一故障被维修两次,但维修人员并未在保修卡上登记。消费者找该品牌家电售后服务部要求补充维修记录,但商家称冰箱有问题会给予及时解决而无需在保修卡上记录,因此对消费者的要求不予理会。双方协商无果,消费者便来到固镇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了此事。
县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与该品牌家电售后服务部取得联系,调查核实了消费者所反映的情况。县消协工作人员根据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售后服务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最终,该负责人承认自己的做法失当,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并补签了检修记录。
固镇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根据国家“三包法”规定,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保修卡作为产品三包凭据之一,享有与发票同等的功效。购买商品时,消费者在索要发票的同时,也应该主动索要产品保修卡,并要求商家正确、完整的填写相关信息,产品售后维修中,主动让售后填写维修记录。
(固镇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