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花女士在2013年底与某装修公司签订了室内装饰装修合同,对其新购的住房进行装修,花女士一次性付清工程款。装修过程中,经双方协商,工程项目有所增加。在工程结束后,装修公司应退花女士装修款3000余元,但装修公司一再拖欠,其负责人跟花女士玩起了“躲猫猫”,这一拖就是一年多。无奈之下,花女士于9月29日向淮南市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市消协接到投诉后,核实花女士提供的资料,并积极联系该装修公司负责人。经多次不懈努力,最终促成双方和解。10月14日,花女士致电淮南市消协,表示该工程款已退回,并对消协认真热情帮助消费者维权,一再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