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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药品使用方法错误,药房需要承担责任

2015-09-23   来源:宁国市消费者协会   作者:杨敏娟   浏览:7717
 

李女士前往宁国市消协代其母亲投诉,据反映,其母亲刘某在某药房购买名为,刘某以前购买过此类药品,知道高锰酸钾消毒片是需要溶解的外用药物,但这次购买时,药房店员介绍说药片也可以直接使用,效果更好一些。刘某治病心切,回家后,没有看药品说明书,未溶解药片就直接使用,结果身体出现大出血,被家人送往市医院救治。刘某住院数天,出院后,与药房交涉,药房认为药品说明书上清楚明白的写明“本品溶解后使用”,刘某未严格按照说明书使用药品,才是造成此次不良后果的原因,拒绝承担一切赔偿责任。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进行了多方调查,药房承认没有详细向刘某告知高锰酸钾消毒片的正确使用方法,经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因刘某没有严格按照药品包装中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由此造成的全部医疗费用自行承担,药房向刘某支付人民币5500元作为刘某的营养费、误工费等费用。

在上述案例中可以看出,除去消费者自身的疏忽大意,药房的营业员缺乏基本的专业知识是造成本次消费纠纷的主要原因,作为零售药房是销售特殊产品的,不仅要保证提供给患者准确、质量合格的药品,而且要保证患者安全有效地使用药品,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零售药房至少有1名以上具有执业或从业药师(含执业或从业中药师)职称的专业人员;营业员经药监部门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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