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池州市>石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中秋消费警示 选购月饼需谨慎

2015-09-22   作者:县消协秘书处   浏览:2124

  随着一年一度的中秋佳节的到来,月饼销售已经拉开了帷幕,扎堆上市的月饼不仅品种繁多,促销手段也是花样翻新。购买到放心月饼,是每位消费者的共同愿望。石台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选购月饼要做到二要二不要:  

 一、不要轻信促销活动。参加商家推出的“买一赠一”等各类促销活动时,应看清商家有无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包装、搭售其他商品,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用途选购合适的月饼,以免掉进营销陷阱。

 二、不要轻信“无糖月饼”。真正意义上的无糖食品并不存在,某些“无糖月饼”,实际仅将蔗糖换成了麦芽糖,而有些劣质月饼还大剂量地添加了不合格的甜味剂,这类“无糖月饼”会对人体产生危害。因此,患有糖尿病的人应谨慎购买。

 三、要注意查看月饼品质。消费者在购买月饼时要查看包装上的品名、厂地、规格、生产日期、保质期、配料、QS标志等要素是否齐全、清晰。建议消费者无论是在网店还是实体店购买月饼时,最好选择信誉度较高的卖家,尤其不应在路边摊购买散装月饼。

 四、要注意存留消费凭证。消费者在购买月饼后,要索取发票等凭证,以便日后维权之需。如果发现月饼质量有问题,发现长霉或变味等,应及时拨打12331、12315投诉举报电话。

 石台县消协特别提醒:月饼虽然美味,但由于是高糖、高脂肪的食品,建议消费者适量食用,特别是患有慢性疾病的消费者要慎重进食,避免加重病情或诱发疾病。最后,祝广大消费者中秋节快乐!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