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县诚信建设,构建和谐消费环境,按照阜阳市消费者协会的布署和要求,太和县消费者协会在全县开展阜阳市第九届、太和县第六届“诚信单位(示范)”推荐活动。
本次活动严格按照自愿申报,严格标准,优中选优,宁缺毋滥的原则,充分发挥消费者协会在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引导和规范作用,在全县范围开展“诚信单位(示范)”申报评选活动,营造诚信经营的浓厚氛围。该活动从8月份开始,11月底结束,分宣传动员、企业申报、消协分会初审、综合评审等四个阶段。评选对象为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消费者日常消费相关的各类生产、销售、服务型企业、事业单位。评选程序为各企事业单位自愿填写《太和县第六届“诚信单位(示范)”推荐活动申报审批表》,推荐活动领导小组按照诚信单位的标准,对所有参选单位的诚信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同时进行网上公示,接受消费者监督,对评选合格的单位授予“诚信单位”称号,市、县级有效期一年,有效期满后称号自动撤销。
通过开展“诚信单位(示范)”评选活动,进一步宣传诚信文化,树立部分诚信经营模范典型企业,引领全县诚信经营风尚,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使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到县消费者协会或所在消协分会申报。【消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