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颍州区消保委颍东区消保委颍泉区消保委临泉县消保委太和县消保委阜南县消保委颍上县消保委界首市消保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阜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中秋、国庆消费警示

2015-09-15   作者:李娟娟   浏览:4181

中秋节、国庆节即将来临,同时也是购物、旅游消费的高峰期,为使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双节”。阜阳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中秋、国庆节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文明和理性消费。

  

  购买月饼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商场、超市、商店、糕点专卖店;购买月饼时要查看生产日期、保质期、厂名厂址、配方或主要成分,同时要查看生产日期是否有明显的涂改痕迹;购买现场自制月饼时,要注意查看有无证照和加工环境是否干净卫生,不要只图便宜;严格按照包装上载明的贮藏方法进行保存,以免出现发霉、变质等情况。

  

  在“双节”期间,商场、超市打折促销活动集中,对于商家推出的如“买一赠一”等各类促销活动,要看清、问清活动内容、期限、范围等,促销活动中商家作出的任何承诺尽量以书面形式确认,提防打折、返券、赠送陷阱。

  

  出外旅游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旅行社要查看旅行社资质、工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管理部门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以及证照的有效期。选择出境旅游时,要确认旅行社是否具有经营出境旅游的资格。同时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注意合同细节,逐项约定。

无论何种消费都一定要索取并保存好发票及其他消费凭证,并且消费凭证上应注明商品或服务项目、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可向监管部门或者消费者协会投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