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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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送检,应当留有记录

2015-09-01   作者:县消协秘书处   浏览:1718
 

近日,许先生在某手机店选购了一部手机,当时商家搞促销活动,只需要几百元钱。可谁曾想,才几天工夫手机出现故障,无法正常使用。许先生去店里找店主理论,店主将手机稍作调试,手机暂时能够使用。但此后故障重复出现,于是许先生要求退货。店主当时没有答应此要求,表示要将手机送回厂方检测,如果确实是手机质量问题,可以答应消费者的退货要求。于是店主将手机发往厂家,但是并未留下任何记录。许先生心中犯嘀咕,担心如此做法有些不严谨,便致电固镇县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

县消协工作人员听完许先生的诉说后,告诉他,按照手机三包规定,手机出现质量问题7天包退,但是质量问题须经厂家客服人员或者质检部门检测。因此店主将手机发往厂家检测并无不妥,但是之前没有留下记录确有失当之处。店主应该在三包凭证上留下送检记录,注明手机型号、送检时间、双方争议的手机故障等等。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作为维权的依据。

许先生听闻县消协工作人员的解释,恍然大悟,表示会立即找店主补写手机送检记录,同时向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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