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法律原则,积极引导和组织广大消费者参与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履行对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的工作职责,按照《安徽省消费维权义务工作者(志愿者)注册登记办法》,滁州市消协在滁州学院已发展学生义务工作者(志愿者)13人。
8月24日,滁州学院志愿服务小分队即市消协消费维权义务工作者一行七人来市消协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市消协唐凤阳秘书长热情接待了小分队一行,与同学们进行了亲切的交谈,并亲自部署了志愿服务小分队在市消协的系列活动,要求市消协全体同志积极配合志愿服务小分队即将开展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同时希望志愿服务小分队能在活动中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滁城消费维权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