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份王先生在滁州某建材商店购买了价值2700元的防水防腐材料,并由商家安装铺好。近期,发现楼顶漏水,找到商家协商未果,逐向12315投诉。
2015年8月11日,开发区消协工作人员约双方到消协办公室调解。双方事前签订的《防水工程协议书》明确约定:商家接到消费者漏水通知后,必须三日内维修,否则,消费者自行维修所产生费用由商家承担或者返还防水材料价款2700元。王先生要求要么退还价款要么商家给钱其自行维修,商家认为若是王先生有明确证据证明其违约的话,愿意退还价款,否则,只同意为其维修。双方剑拔弩张,情绪激动,甚至爆粗口争吵起来。
开发区消协工作人员见势,决定到王先生家现场查看问题所在及维修的可行性。工作人员不畏危险,通过扶梯攀爬到26层楼顶,证实王先生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但是如何解决双方各持己见,考虑到双方一协商就争吵,不管是哪一方维修,都需要额外花费,消协工作人员提出调解意见,由商家付给王先生1800元,王先生自行找人维修,之后彼此再无瓜葛,双方对该调解方案都比较满意。消协工作人员离开的时候王先生坚持送到楼下,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努力,将一场有可能大动干戈的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