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固镇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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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食品消费引起纠纷 消协调解双方握手言和

2015-08-06   作者:县消协   浏览:1488
 

今年7月份,固镇县消费者殷先生在城关某超市购买某品牌儿童营养米粉用来喂食家中六个月大的婴儿。孩子喝食一段时间后,出现腹泻现象,殷先生立即给孩子停食了该米粉。过了好几天,孩子身体才康复。殷先生怀疑该米粉质量有问题,找经销商协商未果之后,便于723日向固镇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接到投诉后,县消协工作人员查看了殷先生提供的吃剩的桶装营养米粉,并详细询问了殷先生,了解了事情的缘由。然后耐心地告诉殷先生,宝宝太小,导致其拉肚子原因很多,如晚上休息着凉,体质不适应米粉里的成分等。之前,县消协工作人员也曾接过类似的投诉,并且应消费者的要求,将营养米粉取样前往合肥检测,结果显示产品质量合格。

如果对米粉进行检测,参照之前的投诉案件,检测结果可能会不利于消费者。因为一是该产品在质保期内,二是产品无明显质量问题,如果检测合格,消费者要承担检测费用。随后县消协工作人员又联系了该品牌食品经销商。但经销商坚持认为该品牌是婴幼儿食品行业知名品牌,产品出厂及入市经过层层把关,绝对保证品质。

在县消协工作人员的努力调解之下,最终双方握手言和,经销商送殷先生几盒不同口味的营养米粉,殷先生不再有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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