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季度县消协共受理投诉案件29件,已解决29件,解决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4万余元;接待来访、来电咨询共120余人次。
一、本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基本情况
1、按性质分析:质量问题共6件,占投诉总量的21%;安全问题共1件,占投诉总量的0.34%;价格问题共1件,占投诉总量的0.34%;假冒问题共1件,占投诉总量的0.34%;人格尊严共1件,占投诉总量的0.34%;售后服务问题共1件,占投诉总量的0.34%;其他问题投诉18件,占总投诉的62%。
2、按类别分析:家用电子电器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0.34%;服装鞋帽类为4件,占投诉总量的14%;食品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0.34%;房屋及建材类2件,占投诉总量的0.69%;日用商品类2件,占投诉总量的0.69%;医药及医疗用品类2件,占投诉总量的0.69%;交通工具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0.34%;生活、社会服务类2件,占投诉总量的0.69%;电信服务类6件,占投诉总量的21%;金融服务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0.34%;教育培训服务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0.34%;公共设施服务类2件;占投诉总量的0.69%;销售服务类1件,占投诉总量的0.34%;其他商品和服务类3件,占投诉总量的10%。
二、投诉特点分析:
电信服务类和服装鞋帽类投诉成热点,服装鞋帽类主要是质量服务方面,表现在:消费者购买的服装鞋质量与商家所说的不一致,与商家协商解决问题对方态度及其不好,不与处理;电信服务类主要表现在手机维修方面,商家以次充好,维修水平不到位,维修不彻底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