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张女士和同事在外逛街,突然间风雨袭来,张女士便在附近一家商店购买了一把伞用来遮挡风雨。可不曾想,两天后张女士拿伞外出遮阳时,一阵风吹过,“咔嚓”一声响,伞具骨架竟然折断了。伞具如此脆弱,张女士来到商店要求退换新品,但店方工作人员不予以理会,一位营业员竟然宣称,商品卖出,概不负责,产品质量有问题,应该去找伞具生产厂家。张女士心下恼火,便来到固镇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县消协工作人员调查核实了该起投诉后,立即约见了该店店主,向其宣传了《部分商品三包规定》。在确凿的证据和明文的法律规定面前,店主承认了自己工作的失误之处,表示以后要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培训。在消协工作人员的调解之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张女士可以去店里重新挑选一把同价位的伞具。至此,本起投诉调解成功。
依据《部分商品三包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产品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退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退换新品或退还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因产品不同而保修期各异,从数月到数年不等。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保留好购物凭证,一旦发生消费纠纷,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