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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饮用啤酒谨防酒瓶成炸弹

2015-06-05   来源:凤阳县消协   作者:凤阳县消协   浏览:2364

夏季饮用啤酒谨防酒瓶成炸弹

    随着暑热天气的来临,瓶装啤酒也进入了消费旺季。因啤酒瓶质量问题,不正确的开启方式等引起的爆炸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在此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啤酒带来的快感时,要注意以下事项,千万不要忘记啤酒瓶爆炸可能造成的身体伤害和精神痛苦。

     一、购买时要仔细观察啤酒瓶质量状况。消费者在购买啤酒时应注意酒瓶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标准啤酒瓶瓶底以上2厘米范围内打有专用标记“B”,并标明生产企业的标记等标志;消费者应选择外观较新、没有明显裂痕的B字瓶;还要注意酒瓶是否超过了2年,不要购买捆扎啤酒和非“B”瓶装啤酒。

      二、购买时要仔细检查啤酒的生产日期。啤酒的生产日期一般标注在包装箱的外部,同时在啤酒瓶的盖子上一般也有标注,消费者应饮用保质期内的啤酒。

       三、贮藏啤酒时要注意阳光温度等环境。啤酒应保存在避光、低温的地方,尽量避免放在受阳光暴晒或厨房里受高温烘烤;从冰箱里刚拿出来的冰啤酒最好放置几分钟再打开饮用;不要放在小孩子易接触的地方,尽量避免啤酒瓶发生倾覆。

      四、注意啤酒的开瓶方式和摆放位置。用牙咬、手拍、筷子撬等不正确的方法开启啤酒瓶,极容易导致酒瓶受损从而发生爆炸,最好使用专用开瓶工具缓慢开启。在喝啤酒时不要将啤酒瓶散放在餐桌底下,最好放在包装箱等容器内,以免被人打翻导致啤酒瓶爆炸。

      五、注意观察啤酒外观及瓶盖密封情况。饮用啤酒前应仔细检查啤酒瓶内是否含有异物,啤酒盖封口是否严密。避免发生因饮用变质啤酒导致腹泻等疾病。

      六、炸瓶事件发生后应留好现场以便维权。遇到啤酒因自身质量问题发生爆炸伤人、食品安全事故时,要及时到正规医院就医。消费者可以与经销商或啤酒生产厂家协商解决,得不到解决或解决不满意时,可以向工商部门和消保委投诉,发生啤酒安全事故后,消费者不要擅自处理爆炸过的或含有异物的啤酒瓶,应保留好上述物品和现场、购物发票或收据、医疗凭证等有关证据,最好留下现场照片或录像,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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