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协工作人员耐心听完刘女士的诉说之后,通过多方联系,联系到固镇县房地产管理处物业管理科曹科长和县物价局刘科长,二位同志对刘女士所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条分缕析地阐释。
按相关规定,物业公司可以收取停车费,因为停车占用的场地属于全体业主的公共空间。停车费的收取是为了公平起见,因为还有相当部分的居民属于无车一族。
物业公司收取停车费,2014年之前必须持有县物价局核发的《停车收费许可证》。但最近新出台的国家政策规定,自2015年开始,物业公司收取车位费可以不必持有许可证,具体收费可以参照其他同类城市的小区停车收费标准,但必须与业主协商。
依照相关规定,物业公司收取的停车费3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70%用于专项维修基金,物业公司至少要按季度公示停车费的收支明细。
刘女士对问题的阐释比较满意,同时对认真负责的消协工作人员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