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初,消费者桂某从洪亮家电城购买一台格力王者风尚50型空调柜机,价格7300元。在安装使用一个月左右后,该机突然出现故障,随即商家进行包修维修,结果不到一周,机体又出现故障。消费者气不打一处来,把问题反映到格力总部,得到答复:短时间出现两次同样故障,可以更换同类型号产品。当经销商得知这一情况后,强调该机的故障是小毛病,并承诺再次维修把问题查清楚,如若还出现类似问题,将负责更换新机或退货。然而,到了2015年6月13日,天气炎热,消费者桂某开机十余分钟,该机又出现同样问题。6月15日,消费者桂某去家电城要求退货退款时,对方提出0.5%的折旧费,一来二去,双方争执不下,形成胶着状态。
6月17日,消费者桂某申诉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中心,西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接件后,西城所工作人员李先明主动调解此事,通知双方当事人到所进行调解。工作人员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在法理之间解读二人纠纷的症结,作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指出该情形下商家应履行无条件退货退款义务,不应收取折旧费,最终使双方达成一致。一起近三年的消费纠纷,就此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