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临泉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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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子大小不合适到底能不能退?

2015-06-29   来源:鲖城消协分会   作者:张巧云   浏览:2732

2015年5月12日,陈女士到临泉县消费者协会城分会投诉,称在城某鞋店购买的皮鞋不合适要求退货时,该鞋店不按照约定退货,要求消协工作人员维护其合法权益。

城消协分会工作人员询问买卖双方,了解到事情是这样的。陈女士于2015年5月11日在城某鞋店花费100元购买了该皮鞋。由于皮鞋是买给陈女士的母亲的,当时其母亲不在场,而且该款皮鞋当时只剩一双了,陈女士担心皮鞋不合适店主不退货,于是陈女士便和店主约定:如果其母亲试穿后大小不合适便来退货,店主当时表示同意。皮鞋拿回家后,陈女士的母亲试穿后发现不合适,皮鞋偏小了。于是,陈女士便按照约定拿着皮鞋去退货,可是店主却不同意退货,只同意条换其它款式的皮鞋,陈女士不同意调换,只要求退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保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由拒绝。”

该事件中陈女士于店主约定了鞋子不合适可以退货,店主应当按照约定履行退货承诺城消协分会的工作人员告知店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之后,店主同意了陈女士的退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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