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休宁县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接到多起保健品投诉案件,消费者均为老年人。消协提醒,消费者要提高对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的防范。
【案例1】曹老先生为退休职工,老伴去世多年,一人独居,身患高血压、糖尿病等多种疾病,一月一千多元的养老金,平时过的很节俭,偶然的机会看到某卫视台广告宣传的“虫草”胶囊,听了某“教授”的讲座分析后便按照屏幕下方的热线订购了8000多元的产品。服用了一段时间后感觉并没有那么神奇,甚至身体出现不适,咨询后才发现上当受骗了。
【案例2】陈老先生是退休老师,参加了某酒店内将举办一场由“中国爱心助老福利工作委员会”发起一场爱心助老福利基金免费发放活动。在活动上,主办方现场向百余名前来参加活动的老人们做了健康医疗知识讲座,并向老人派发了银质四块伟人头像的纪念章等纪念品,当场让各位参与活动的老人们填写了相关的个人信息资料,称便于后续取得联系领取免费助老的物资和参加旅游活动,后收取手续费2988元。
综合投诉情况显示,该类案件存在明显共性特征:一是消费群体集中。从投诉数据中显示,老年消费者占九成,老年消费群体对保健品概念、功效缺乏最基本的认识和判断;同时,商家抓住老年人渴望健康的心理,通过对保健品功效虚假宣传,诱使老年人以高价购买只具有普通保健作用的保健品。二是获取保健品信息渠道复杂。消费者主要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网络等方式获取信息,铺天盖地及长时段滚动广告宣传,潜移默化的为消费者“洗脑”,强化对商品的认知。三是商家推销保健品手段多样。“赠药”、“免费抽奖试用”、“名医会诊”、“免费旅游”、“专家讲座”都是经营者惯用的手段,甚至雇用“托”在旁现身说法。
为此,休宁县消协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要注意以下几点:
1、勿轻信宣传广告。很多宣传广告夸大功效和质量,渲染“洋”保健品、“天然”、“草本”等名头;一些保健品经营者想方设法进小区散发广告,进广场给中老年人免费体检,量量血压、把把脉搏,有针对性地介绍自己产品的功能引诱老年人购买价格高昂的保健品。
2、查看资质。看有无证照,注意不到无证照经营场所购买。消费者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应到证照齐全的销售场所购买保健品,不要到无证照经营场所购买,避免上当。
3、辨别真伪。一看小蓝帽的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标志为蓝色图案,下方有“保健食品”字样;如果没有,肯定不是正规保健食品。对应的国产保健食品的批准文号为“卫食健字”(卫生部批准)或“国食健字G”(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如果是进口保健食品,则在文号相应含有“进”字或“J”。二看保健功能。减肥保健食品包装上“保健功能”的文字一般应为“减肥”二字。如果使用了虚假、夸大、让人误解或者欺骗性的文字或图形,如“月减6~10公斤”、“7天瘦身,永不反弹”、“消腩最强”、“火辣燃烧脂肪”等,则可能是假冒保健食品。三访问官方网站或索证资料。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输入外包装及说明书上的项目(如批准文号、产品名称、保健功能、适宜人群等),看与网站上的资料是否一一对应。如有一项不符则有可能是假冒保健食品。如果没有条件上网,可要求销售商出示保健食品的索证资料,如:《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保健食品检验合格报告等。
4、网购保健品,要选择正规的B2C商城,谨防钓鱼网站。钓鱼网站大多通过搜索引擎推广,套用固定模板制作而成,网站罗列的各种资质证明多系伪造,所以,消费者对这类网站要严加提防。
消协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食品不是药品,虽然保健品可以增强和提高我们的身体素质和免疫力,有时也可以作为疾病治疗的辅助用品,但不能代替药品,如果把保健品当成药品服用,可能会延误病情,导致病情加重。所以,保健食品除了要加强有效监管外,还需广大消费者大力提倡理性消费。另外,请保留好票据及相关资料以便权益受到侵害时开展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