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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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维权无小事 2元钱也能获赔

2015-05-06   作者:张洁   浏览:1487
    4月17日下午17时零5分,青阳消协庙前分会的电话铃声响起,工作人员接到来自某消费者的投诉,称其买的菜是坏的,希望把菜退了,请求消费者协会帮助解决。
   消协工作人员在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经了解得知,原来该消费者在其家附近的蔬菜店买了2元钱的土豆准备烧晚饭,回到家切开土豆后发现土豆里面都是黑斑,明显是坏的,不能食用,要求蔬菜店退款,蔬菜店经营者称就仅仅2元钱,而且其卖菜这么多年,卖了的菜就从来不存在退的,因而拒绝退款。工作人员耐心向经营者讲解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经营者不得用习惯性思维来代替法律规定。经过一番调解,17时25分,消费者成功获赔2元。
    青阳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有权获得该商品应有的质量和数量,不论商品价值大小,都应该依照法律规定积极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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