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网络订房、订票已成为消费者外出旅游的一种重要消费方式,但由此引发的消费投诉纠纷也越来越多,呈逐年上升趋势,实际消费中,网络订房产生的纠纷主要体现在酒店宾馆不履行与订购网站事先的约定、订房成功却被告知无房可住以及网站介绍的酒店宾馆入住条件、服务内容与实际不符等方面。从去年至今,我局总共接到了有关网络订房带来的各类消费纠纷58起,分析其产生的原因,大致可以分为三个:一是酒店宾馆评价信息不实;二是预订、退订规则复杂;第三则是网站与酒店宾馆之间相互“踢皮球”;这类最多。按照目前的网络订房流程,消费者通过网站预订房间后,房款会直接打入网站(第三方)账户,网站则会采取定期方式与酒店宾馆进行结算,在此期间,一旦消费者提出更换房间或者退款等要求,酒店宾馆会以没有接到网站(第三方)通知为由进行拒绝,而网站则会要求消费者先与酒店宾馆联系,征得酒店宾馆同意后才会进行。此外,由于目前大部分订房网站(如携程网、去哪儿网等)的所在地与投诉举报的受理地地域分离,基本都不在当地工商(市场监管)部门辖区内,因此,一旦出现消费纠纷,也造成了执法和维权困难。
“五一”就要来临了,我们提醒广大消费者进行网上预订消费时,一定要谨慎下单,应尽可能地对自己所要预定的酒店、宾馆、景点等信息做到全面了解,防止一些不必要的纠纷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