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31日,市民杜女士在我市购买了一部手机,但是手机使用了才三天,手机就出现了单向无声音故障,拿到手机点去检测,店员也承认的手机质量问题,但是店家只肯维修,不肯退货。杜女士认为,才买的手机三天就出现了问题,按照手机“三包”条例的相关规定,七个工作日内出现质量问题,都可以退货,自己的手机不能只是维修了事。
期间,杜女士多次和商家协商都没有结果,无奈的杜女士投诉到了12315投诉举报中心,经调解也无着落,气愤之下,杜女士打了市长热线,要求商家按照手机“三包”条例的相关规定,无条件退货。4月13日,市消费者协会接到市局转办的市长热线接到的杜女士的消费投诉,市消费者协会进行了认真的调查了解,首先杜女士反映的调解没有结果的问题,市消费者协会和12315投诉举报中心不是一个机构,市消费者协会没有接到过杜女士的投诉,对于杜女士的投诉将认真对待,积极联系商家,按照相关政策法规给予退货。其次,市消协对商家进行耐心细致、有理有力的说法教育,指出商家经验行为的不当,要求商家给予杜女士无条件退货。
最终,在市消协的调解上,商家给予杜女士无调解退货,消费者对于市消协的办事效率、办事态度和办事结果表示十分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