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所赋予的消费者协会“向消费者提供信息和咨询服务”的法定职能,为促进诚信建设,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安徽省消费者协会于2014年 7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第十届“诚信单位 (示范)”推荐活动,在企业自愿申报的基础上,经市、县消费者协会实地考核和初审,省消费者协会经过严格考察、审核和公示,并征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意见后,全省推荐了500余家企业为“安徽省诚信单位 (示范)”,推荐期为 2年。
固镇县消费者协会按照省消协的要求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诚信单位”评选活动,国网安徽固镇县供电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固镇县分公司被安徽省消费者协会评为“诚信单位”,县消费者协会希望获得“诚信单位”的企业在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严格遵守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 《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应尽的社会职责,诚实守信,守法经营,以优质的商品和优良的服务,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净化固镇县市场环境,做出新的贡献。(固镇县消费者协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