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段郢市场监督管理所接到一件有关电瓶车电瓶投诉案。投诉人李某称其一个月前于段郢乡某品牌电瓶车专卖店购买了一辆电瓶车,不料一个星期前发现他购买的电瓶车总是充不满电,而且耗电很快。投诉人认为是该电瓶车的电瓶有问题,于是找到该品牌电瓶车专卖店负责人要求更换新的电瓶,该负责人也同意更换,但是投诉人一个星期后去找该负责人时,该负责人迟迟未更换,并在交流过程中发生了争吵,于是寻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帮助维权。
我所两名调解人员对信息进行了核实,得知争吵和投诉的主要原因就是双方语气过硬,导致了误会,该负责人解释迟迟未更换电瓶是因为厂方未发货。经过调解,达成商家为李某更换电瓶车电瓶的和解协议,双方均表示日后将注意语言表达方式,避免不必要的冲突。目前该投诉已经解决,为消费者挽回损失7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