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气温逐渐回升,让不少有出游打算的市民开始规划春季出游。对此,太和县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四点注意。
一、参团旅游请选择有资质的旅行社,注意查看《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不要一味追求低价,警惕“旅游贵宾券”、“旅游赠券”等网络欺诈,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避免因贪图便宜而上当受骗。
二、出游前一定要与旅行社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明确线路、行程、景点、交通和食宿安排及标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出境游押金”要与旅行社平等协商,通过合同明确担保形式、金额、用途、返还方式和时间等权益义务事宜。
三、旅游过程中要注意理性消费,不要有从众的心理,购物时要索取发票或购物凭据。遇到旅行社或导游员强制消费或擅自增加购物项目等行为可拒绝并向旅游部门提起投诉。
四、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遵守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遵守旅游文明行为规范和旅游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