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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全市维护消费者权益工作综述

2015-03-17   来源:市工商局、市消协   作者:市工商局、市消协   浏览:3657
           2014年是新《消法》实施第一年,市工商局、市消协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工商局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以“新消法 新权益新责任”年主题为主线,加强消费维权基础工作,健全完善维权机制,着力解决突出问题,重点开展了消费知识宣传、纠纷化解、社会监督、组织建设和专项整治等工作,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服务“三区”发展、建设幸福池州做出了新贡献。2014年,市消协荣获 “全国消协组织消费教育引导先进集体”、“全省消协组织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市12315指挥中心被市文行委授予“文明窗口”称号,展示了我市消费维权工作稳步向前的良好态势。

一、开展消费维权宣传工作,提升社会影响

积极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和有效宣传方式,大力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开展丰富多彩的3·15宣传活动。举办了池州市“供水杯” 3·15消费维权知识网上答题竞赛活动,通过在线答题方式普及消费维权及用水知识,吸引了上千位消费者参与答题;开展了2014年度3·15房地产行业满意服务推选活动和2014年度装饰建材行业消费者满意单位推荐活动;联合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质监局、市药监局、市农委、市烟草专卖局和市供电公司等16家市消协理事单位举办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投诉活动,现场受理投诉及咨询500余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两万余元。二是开展校园消费教育工作,提高学生消费维权能力。六月,市消协开展了消费教育进校园、进课堂活动,采取多媒体课堂实例讲解、课外现场实践等方式,指导青少年学生树立科学健康消费观念。

二、畅通消费维权救助渠道,延伸维权触角

不断巩固、创新投诉载体,拓宽投诉渠道,延伸调解平台,为提升维权效能,促进和谐消费提供了有力保障。一年来,市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受理消费者问题共计3640件,解决3639件,其中投诉933件,举报188件,咨询251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各级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288件,解决28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0余万元。全市各级消协分别与当地人民法院建立了诉调衔接制度,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对接,形成合力,优势互补2014年贵池区消协运用诉调衔接方式成功办理案件1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六万余元。

三、强化消费维权社会监督,优化消费环境

以社会监督为抓手,切实做到了以监督促整改、以监督促规范、以监督促维权,为保证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按照省工商局、省消协的统一部署,市消协联合市工商局在全市开展了保险行业消费者评议活动,并要求各企业就评议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二是市消协通过查询和建议等方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消费者反映的问题,向相关单位发送查询函,均得到了及时回复。

四、创新消费维权组织建设,形成维权合力

积极整合消费维权力量,进一步推进了以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为基础,“一会两站”为基点,覆盖城乡的消费维权网络建设。一是加强12315体系建设,深化12315“五进活动,规范建设“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99个。二是充实消费维权力量,各级消协发展了诚信承诺联盟企业350户,招募消费维权义务工作者20名。

五、推进消费维权专项整治,打击不法行为

全市工商系统围绕消费维权的重点领域,积极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着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认真开展打假专项行动,查处假冒伪劣商品及“傍名牌”不正当竞争案件68件,案值14.6万元。二是规范市场交易行为,加强农资市场、肉类市场、网络商品交易监管,规范香烛经营行为。三是严厉查处消费侵权案件,加大重点商品监测力度,开展流通领域消防产品、服装市场、建材市场、儿童用品、家用电子电器、汽车售后服务、汽配质量专项整治。四是强化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严厉打击虚假宣传、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虚假宣传案件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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