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消法》实施即将一周年之际,合肥市消协结合消费者投诉的热点和难点,在督促一些商家不要太任性的同时,也提醒广大消费者不断修正自己的消费习惯,增强维权意识,真正做到畅享消费。
克服从众心理
去年底,合肥的陈大爷收到一张邀请函,邀请他参加某保健品讲座。在现场,受主持人的鼓动,并受同去邻居们的感染,陈大爷很快中了主办方“收取诚信金、又全部退还” 的圈套。待在陈大爷第二次加大投入后,对方却开始耍起花招,只退还一小部分诚信金……合肥市消协指出,一些消费者往往会受现场气氛感染,特别容易产生攀比意识,激起较强烈的购买欲望,往往因为从众心理,一时冲动,购回了家里并不需要的用品或数量超过了家里的实际需要,而事后又十分后悔,这些在一些中老年人购买保健品方面尤其突出。因此,身在商场的各种促销活动及各类展销会,面对热闹的场景、低价的诱惑及促销人员极具诱惑力的宣传,消费者要保持清醒头脑,莫盲从、不跟风。
自觉抵制“低价”陷阱
今年2月初,王女士曾通过在线旅游网站预订合肥至广西桂林的往返机票。因有事需提前返回,王女士办理退票后,该网站只退王女士80元的机场建设费和燃油费,而退票手续费为890多元,相当于全价当机票。一些在线旅游网站的“旅行套餐”改签费用高,有的甚至不支持退款。应该说,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通过网站预订机票、酒店,不仅方便、快捷,价格也很优惠。但一些知名网站不断被曝光通过低价诱饵,先吸引消费者预订,在改退签等方面设置重重障碍甚至设立霸王条款,达到收取高额费用。为此,市消协建议消费者在网上预订时多留个心眼,在关注价格的同时,仔细关注售后的相关条款,以免日后权益受损。
对近年来饱受诟病的预付卡消费,面对一些无良经营者跑路事件,消费者也应从了解国家相关规定入手,自觉抵制甜蜜的“低价”陷阱。国家商务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一些经营者正是利用消费者相关法规的缺失,打起了“擦边球”,诱导消费者多充值,这需引起消费者的警惕。
要有契约意识
近年来,人们理财投资热起来,而随之投诉也热。去年新修改的新《消法》首次提出保护金融消费者的权益,要求“提供证券、保险、银行等金融服务的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经营地址、联系方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信息。”
去年5月,郑先生在某银行存款时,银行工作人员向其推荐购买“某定期开放债券基金”,并口头宣传该基金收益高于银行定存利息并且十分安全,满1年后还本付息。郑先生平时并不了解此类基金产品,但经不住工作人员的宣传,便抱着试一试的想法购买了1万元的基金产品。2014年5月该产品到期后郑先生前往银行办理赎回时,银行告知他该产品余额仅有9800元,郑先生当即提出质疑,购买基金时说好的收益呢,怎么连本金都赔了?银行答复基金的收益是浮动的,收益高风险也高,无法保证本金不受损。郑先生一气之下向消协投诉银行虚假宣传。经消协调查,该基金购买协议上银行确实没有承诺保证收益,郑先生也没能拿出证据证明银行有过保证高收益的宣传,虽经多次调解,但郑先生的损失却未能挽回。一些消费者在理财时,往往轻信一些理财经理夸大的"预期收益"的口头承诺,一旦在发生纠纷时,口头承诺也无法作为维权依据。作为投资者应当对理财产品封闭期、投资标的、风险性等内容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后再做购买决定。其次要仔细阅读理财产品认购协议,认清产品性质和发行单位。消费者要有契约精神,对其承诺的收益率等要其写在协议里,并加盖融资单位的公章。如果理财经理拿不出协议或凭证,消费者就要提高警惕,避免购买私售的"飞单",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倡导环保节约意识
又到了全国“两会”时间,而保护环境、节约消费又成为一些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国家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和的消费方式,反对浪费。随着中央八项规定的落实,“舌尖上的腐败”得到有效治理,公车改革正强力推进,然而个人消费中过度消费甚至浪费现象还时常发生。在消费领域中,我们不时还能看到一些过度消费甚至浪费现象。如餐饮消费中婚宴、庆贺宴等还存在要面子、讲排场现象,上的酒菜吃少剩多,而用餐后无人打包造成大量浪费。而年青人结婚时必须要买房买车,汽车消费特别是家用汽车增长过快,一些城市已远远超过其承载力,造成拥堵严重,不得不采取限购限行措施。同时,在商品促销、网购中,有的为了做到上档次,有的为了避免商品损毁,卖家总是里三层外三度的进行包装,而包装材料到了消费者手中却成为鸡肋,往往一丢了之,并没有及时回收利用。
今年消费者权益日年主题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消协组织倡导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一切从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出发,让低碳出行、光盘行动、去繁从简等文明健康的消费方式方兴未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