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柴油质量不合格 消协调解来补偿

2015-03-09   来源:东至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东至县消费者协会   浏览:3487
 

近日,东至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江西鄱阳县候家岗乡严某投诉,称其201412月中旬在我县龙泉镇某加油站给自家的农用三轮车加了120元的柴油,第二天车子花费近小时才得以发动,且行驶几公里后就突然熄火,打开油箱后现柴油已凝固成了白色粉沫,怀疑是柴油质量不过关导致的,严某遂抱着一丝希望,来到了我县消费者协会昭潭消分会进行投诉请求帮助维权。

接到投诉后,昭潭消协分会会长万英权高度重视,考虑到消费者是江西人,来一趟维权不容易,同时消费者要求赔偿的费用较高(要求被投诉方赔偿其经济损失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共计18000元),随即带着严某将情况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汇报请求协助处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了解情况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当天陪同严某到加油站进行抽样,并将同批次柴油送往国家石油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庆)进行检测。2月初,经检测报告结论得出该样品为不合格。此时已临近春节,严某回到了老家,调解因此中断。

新年伊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徐伟生记挂着此事,在联系后,率消费者协会秘书长檀晓明、市场经营秩序规范局局长朱正友等一行人亲自来到昭潭进行现场调解。 

虽然加油站的柴油检测为不合格,但消费者的赔偿要求过高,本着既为消费者维护好合法权益,也要站在经营者的角度考虑问题,经工作人员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耐心细致地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以下协议:加油站向严某赔偿人民币3150元,双方一致同意就此事不再追究。消费者对此结果表示非常满意,并对我局工作人员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至此,一场近2个月的跨省纠纷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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