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2014年春节在某旅行社办理了全家港澳五日游,在香港游玩的几天还顺利,到达澳门后,导游以时间不够为由删减了好几个重要景点,双方对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未果。
2015年农历春节将至,7天长假出游热亦随之而来。省内各家旅行社都打出了促销活动,如境外、境内、几日游等等项目繁多,为广大爱好旅游的消费者提供了选择的机会。但在旅游过程中,往往碰到一些不如意的事情,受到不公正的待遇。如旅行社降低服务质量,擅自改变行程路线,中途增加收费,导游不尽职尽责,误导游客旅游、购物。为此,合肥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注意选择正规旅行社。消费者选择旅行社,首先要确认其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要轻易相信上门签约的服务,注意查看“一证一照”,即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和旅游局颁发的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要尽量选择经营规范、信誉较好的旅行社。不规范的广告发布者往往是非法经营旅行社业务的个人或机构,在广告中既无企业名称,又无办公场所,冠之以“某某假期”、“某某之旅”的名称,联系方式仅为手机,旅游质量无法保证,不要贪图便宜而随意找一个旅行社。
(二)认真审阅《旅游合同》。对旅游线路行程、时间安排、交通工具及档次等级、住宿安排及住宿酒店档次等级、景点(景区)及游览线路等内容,要在《旅游合同》上逐一明确。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要约定清楚,对于模糊不清、表述不明的条款要在补充约定中注明其真实意思。这些内容是解决消费争议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依据。
(三)价格过低要提防。新《旅游法》规定,禁止零团费、负团费。一些旅游报价之低无法想象,所以也往往能吸引许多消费者,其实许多报价背后隐藏“陷阱”:如实际旅游中外加景点的旅游费、门票和增加路程的交通费等等,事后加价可能高出报价很多。
(四)景点购物要谨慎。消费一定要理性,不要盲目轻信,切忌冲动从众,管住自己的钱袋,景区内、路边店尽量做到店可进,物则可不买或少买。即使要购买,也应该选择信誉较好的正规商场。同时旅游者有权拒绝计划外购物活动,拒绝旅行社和导游强迫旅游者购物。
(五)要做好文明旅游。加强文明旅游修养,履行文明旅游的责任和义务,遵守公共道德和行为准则,杜绝在文物及建筑物上涂鸦、随地乱扔垃圾、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按规定拍照等不文明行为,遵守交通法规,文明乘坐公车,爱护公共设施。
希望广大消费者都能够在旅游过程中清清楚楚、明明白白,高兴出发、满意回家。在旅游过程中,一旦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若在旅游景点,消费者可直接向当地旅游监督管理部门投诉;如果已旅行归来,消费者可到旅行社所在地的旅游监管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