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首 页|维权动态|放心消费创建|组织·人物|理论研究|消保委公告|消费警示
瑶海区消委庐阳区消委蜀山区消委包河区消委长丰县消委肥东县消委肥西县消委庐江县消委巢湖市消委巢湖经开区消委
当前位置:安徽315>江淮维权>合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警示

预付卡消费要防范风险

2015-02-02   浏览:2722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美容美发、汽车美容、娱乐健身、餐饮服务、洗浴、洗染等服务性消费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很多经营者推出预付式消费方式,并根据办卡预存金额的数量给予相应的折扣幅度,不少消费者受到折扣优惠吸引和诱导,少则投入数百元、多则投入数万元办理预付卡。

  预付式消费模式让消费者得到实惠的同时,也有部分不良商家在提供商品和服务时暗藏陷阱,消费者权益常被侵害,时有投诉。去年以来,合肥市消费者协会共计受理45件因预付式消费引发的投诉,涉及美发美容、娱乐健身等多种行业,并呈逐年增长趋势。

据介绍,预付式消费存在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先折后斩。为诱使消费者办卡,一些商家给予持卡客户不惜大幅让利,有的甚至夸大、虚假宣传,事后又通过提价等方式“斩一刀”;二是先暗后明,一些发卡企业制订的章程或协议暗藏不合理条款甚至霸王条款,有的以口头承诺代替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往往闪烁其词,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三是办易退难,一些发卡商家因为自身原因不能继续经营,但只同意将商品或服务转售他人;还有的以迁址、停业等方式卷款跑路。为此,合肥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是要仔细考察商家情况,选择诚信度高的商家消费者在选择预付卡消费形式时,要考察经营者的经营状况和市场信誉,尽量选择规模大、信誉好、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不轻信广告宣传和商家的口头承诺,不受促销诱惑。

 二是充分了解国家相关规定,努力防范消费风险。据介绍,国家商务部于2012年发布《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发卡企业和售卡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发票,同时规定单张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5000元,单张不记名卡限额不得超过1000元。记名卡不得设有效期;不记名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一些经营者利用消费者不了解相关法规,打起了“擦边球”,需引起消费者的警惕。

三是理性适度消费,避免承担过多风险。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需要,在优惠度和购买金额之间做出判断,理性购买,不要贪图便宜,每次为获得优惠过多充值金额,特别是谨慎选择预付额度过高、服务周期过长的预付式消费,以免因使用时间过长,遭遇商家因经营不善倒闭、跑路等不确定情况,造成个人损失。

四是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事先明确约定权利和义务。在购买时,消费者需仔细了解有关办卡说明;对于没有合同的、预付消费卡卡面上约定过于简单的和预付金额较大的情形,消费者要另行与经营商协商签订详细、明确的书面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预付式消费卡的功能、使用范围、有效期限、退款条件、违约责任等细节,特别要注意终止服务、转让等限制性条款。不能图一时方便或轻信商家的口头承诺,以免日后发生消费纠纷,无据可依。

五是注意保留消费凭据,及时维护自身权益。消费者除了应妥善保管消费合同、收款票据等消费凭证外;同时,在每次使用以后,要及时核对消费余额,防止余额被侵吞或盗用。消费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要及时向当地有关部门投诉反映。一旦发现商家有骗取预付款等欺诈行为或存在卷款“蒸发”情况,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相关投诉案例

消费者张女士,20146月购买某美容店7000元的消费储值卡。20151月该门店关停,她所持预付卡尚有3600元余额无法使用。张女士多次联系客服,均无法联系到。

消费者刘女士,20142月在某理发店购买500元的5折消费储值卡。201412月该店换了老板,之后刘女士再去消费,理发价格不再享受5折优惠。理发店告知刘女士,只有重新再充值500元才能升级为新店会员,享受会员折扣。刘女士不愿再充值,理发店不愿退还卡内余额,与商家协商无果。

消费者王先生,201411日在某游乐场为孩子办理了一张儿童游乐次卡,共计6次,之后消费了3次,201513日去消费时,游乐场以游乐卡超过了一年有效期,过期已作废为由,拒绝使用。

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