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阜南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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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消费警示

2015-02-02   浏览:2992
 

    春节临近,消费市场又将进入一个黄金期,为引导消费者科学消费、安全消费,确保消费者快乐购物、放心购物,阜南县消费者协会提醒群众在购物时注意以下几点:

  

    莫陷入促销活动陷阱。春节临近,商家掀起促销热潮,某些商家利用“促销”设置圈套,诱使消费者购买多余商品,造成浪费。还有一些商家以赠品吸引顾客,可是,很多赠送的产品质量存在瑕疵,在赠品出现质量问题消费者想退换时,因为赠品无相关发票,又与购买的原物品“捆绑”,维权不易。因此面对春节前商家的各种促销方式,消费者要根据自己的需要理性消费,不要受商家迷惑,陷入促销圈套。

  

    不要轻信推荐服务。消费者接受美容美发服务时,商家往往会主动推荐各类服务,对此消费者应保持理性,确定哪些服务是自己需要的,哪些是不需要的;其次,不盲目办卡,商家会以办卡优惠为由推荐消费者办卡,但消费者一定要根据自身需求办卡,避免浪费和纠纷。

  

    餐饮、食品消费要注意价格和标识。预订年夜饭要签订详细的合同,包括价格、菜式种类等,就餐时要注意核对,就餐后要注意查看账单与预订是否相符,避免多付款。在超市、食杂店、零售市场购买食品,一定要查看保质期和相关标识,注意销售价格,以防节日期间商家以促销为名欺骗消费者,要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票。

  

    旅游应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旅行社。春节出游一定要选资质合格的正规旅行社,不能单纯看报价,应研究不同报价所包含的系类服务内容,包括线路和景点、交通工具、住宿条件、餐饮档次、自费项目、购物次数等,防止盲目追求低价、不问细节落入消费陷阱。要与旅行社签订包括上述内容的详细旅游合同,商定违约责任和解决条款,并索要发票。

  

    要科学消费,提高维权意识。建立科学的消费观,以实用和不铺张浪费为原则。同时要提高维权意识,保存维权证据,包括购物发票和购物凭证。当发生消费纠纷时,首先考虑与经营者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到经营者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申诉,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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