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消费者陈女士向合肥市消协投诉,其在微信上通过好友购买了价值1000多元的化妆品,在付款后却发现卖家快递来的面膜和化妆品与当初承诺的品牌以及宣传的品质完全不一样。化妆品刚使用一次,脸上便起了红疹。再联系朋友圈卖家,却怎么也联系不上了。
近年来,随着移动互网联的发展,微信等高效社交工具广泛运用,部分人开始利用微信朋友圈销售和代购各类商品,人们将这种利用微信推销商品者称为“微商”。“微商”包括在微信公众号、订阅号以及个人注册的微信号上从事商务交流和网络商品交易的各种主体。而一些不法经营者混迹其中,趁机在朋友圈里中推送诱人广告,利用友情、亲情“杀熟”。这其中以各种面膜等化妆品、食品居多,而纷纷标称海外代购,这些“朋友们”推销的产品良莠不齐,让消费者真假难辨。
虽然“微商”具有便捷特点,但由于买卖双方不见面、信息沟通不对称、付款资金缺少第三方托管,直接造成推销商品质量不确定性、退换货等售后服务难以保证,容易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比如,消费者在微信上购买商品后,有时付款后卖家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发货而又拒绝退款的;销售商品混淆品质且不提供相关合法票据;“海外代购”商品系国货,更换外包装后再由“海外”快递寄回;代购商品有质量问题时,通过微信资料中填写的联系方式无法联系到卖家;商品损毁时“微商”与快递公司相互推卸责任等等。
对此,合肥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警惕不法“微商”陷阱:
第一,谨慎理性消费。“微商”不断在朋友圈里发布产品图片,通过展示真货专柜、快递单、专柜小票进行诱惑。消费者可先从品牌的官网上了解商标的具体图案、字样等信息,再做进一步的比对,对价格过低的产品一定要谨慎,避免受骗上当。
第二,尽量选择可靠的交易方式。选择通过“微商”购物,在交易付款前,一定要核实该“微商”姓名、所在地等信息,付款时优先选择支付宝等有第三方平台保障的渠道进行付款,以确保资金安全。
第三,注意保留证据。消费者在形成买卖关系时应注意保留聊天记录、银行汇款单、卖家姓名、身份证号等作为凭证,同时不轻易泄露自己的个人重要信息,降低购物风险。此外,除充分了解并有一定保证的,否则不要轻易在微信上购买贵重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