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滁州市消协召开了第五届第一次理事会议,总结了市消协第四届理事会五年来的工作,推举了新一届消协领导成员,聘请了市委常委、副市长郭强同志为市消协第五届理事会名誉会长。
会上,市委常委、副市长、市消协第五届理事会名誉会长郭强同志代表市委、市政府对市消协顺利换届和新当选的消协理事表示热烈祝贺,对市消协在历年工作中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进一步做好消费维权工作,对新一届消协理事会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强化社会监督,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各级消协组织要切实履行好新《消法》赋予的法定职责,依法维护消费者权益,不断提升消费信心和全民消费素质,引导消费需求,加强对公共服务行业的监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商品质量监管,切实优化市场消费环境。二是妥善化解消费纠纷,各级消协组织要全心全意做好消费者投诉和调解工作,及时妥善化解因消费纠纷产生的各种矛盾。进一步加强农村“一会两站”建设,继续推进“诚信承诺企业联盟”建设,深入开展消费维权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网上化解消费纠纷、分析动态、发布消费信息和警示,强化与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的工作联系,畅通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各种诉求渠道。三是加强队伍自身建设,提高消费维权能力,全市各级消协组织要坚持把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宗旨,实现“三个转变”,进一步加大消协组织自身建设,强化内部管理,加强教育培训,切实提高消协工作者依法维权的能力、调解消费纠纷的能力、综合协调和优质服务的能力、消费引导和应急处置消费安全突发问题的能力。四是充分依靠社会力量,增强消费维权整体合力,各级政府要切实承担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领导责任,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加强组织协调,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社会关注和企业自律的消费维权体系。各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主动支持,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消费维权工作。消协主管部门要支持消协依照法律和章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消协在发展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新闻媒体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消费宣传,及时披露消费侵权违法案例,共同营造和谐消费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