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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购物遭延期 消协调解助退款

2015-01-09   作者:蚌埠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1793

    新年伊始蚌埠市的刘女士来到我市某商场购买了三台品牌电视机,当时商家承诺刘女士三天之内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调试。但是,过了一个星期,新买的电视机还是没有送上门,期间刘女士不断催促商家如约送货,诚信服务,却遇到了商家的一再拖延。气愤的刘女士,于1月8日来到蚌埠市消费者协会,要求商家全额退款,为自己不诚信的销售行为承担责任。

    蚌埠市消费者协会接到刘女士的投诉后,和商家取的了联系,商家承认由于元旦期间开展促销活动,购买商品的消费者比平时大量增加,从而导致了后期服务跟不上,使得刘女士购买的电视无法如期送货上门,并希望刘女士能够体谅商家的难处,对于刘女士购买的电视,商家将马上送货上门,并负责安装调试。

    但是刘女士对商家在要求送货时,一再的推诿扯皮的行为表示不满,并表示不再相信商家的诚信经营行为。针对双方的消费纠纷,蚌埠市消费者协会认为此起投诉确实是因为商家的客户服务不到位导致消费者做出停止交易要求的发生,针对商家客户服务不到位导致的消费纠纷,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货,消费者协会最终调解商家无条件退款,消费者表示满意。

    如今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了,消费者的消费需求和消费层次也在逐步提升,越来越多的消费者开始由简单的对商品质量的投诉进一步提升到对商品的售后服务的投诉,因此,商家在提供保质保量的商品的同时,也要将为商品提供完善的售后服务提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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