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7日,消费者杨女士到灵璧县消费者协会投诉,反映她于2012年将一件价值人民币3000多元的羊绒上衣交予某干洗店清洗,结果一直未能取回自己的衣服。每次催要干洗店都说再找找,叫消费者等等。直至2014年12月干洗店才告诉消费者该件衣服已丢失。双方因赔偿的数额产生分歧无法自行协商,消费者于2015年1月7日向灵璧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灵璧县消费者协会受理投诉后与干洗店负责人取得联系要求其到消协办公室说明情况进行处理。经过了解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灵璧县消费者协会组织了调解,由于消费者不能提供证明衣服真实价格的证据,通过耐心调解干洗店赔偿了消费者人民币1000元。消费者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