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消费者协会系统2014年第四季度受理消费者投诉222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78万元,接待来访咨询2413人次。通过以上工作,取得了社会效果,现将投诉情况统计分析如下:
阜阳市消协组织受理投诉情况变化表:(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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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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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 第3季度 |
2014年 第4季度 |
变化幅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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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数(件) |
252 |
222 |
1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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挽回损失(万元) |
52.7 |
46.7 |
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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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倍赔偿 (件) |
10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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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倍赔偿金额(万元) |
3.66 |
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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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罚没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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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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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访咨询(人次) |
2725 |
2413 |
11.4﹪↓ |
一、 投诉的基本情况
1、根据投诉性质分析,质量占68.0%,其他占20.0%,价格占6.0%,合同占3.0%,售后服务占2.0%,虚假宣传占1.0%,安全占0.0%,计量占0.0%,假冒占0.0%,人格尊严占0.0%,其中,质量、其他、价格、合同、售后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2、根据投诉商品分析,服装鞋帽类占12.0%,家用电子电器类占9.0%,农用生产资料类占1.0%,烟、酒和饮料类占1.0%,交通工具类占1.0%,食品类占1.0%,房屋及建材类占1.0%,日用商品类占1.0%,首饰及文体用品类占0.0%,医药及医疗用品类占0.0%,其中,服装鞋帽类、家用电子电器类、农用生产资料类、烟、酒和饮料类、交通工具类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3、根据投诉服务分析,生活、社会服务类占1.0%,公共设施服务占1.0%,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占1.0%,互联网服务占0.0%,邮政业服务占0.0%,电信服务占0.0%,保险服务占0.0%,旅游服务占0.0%,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占0.0%,金融服务占0.0%,卫生保健服务占0.0%,教育培训服务占0.0%,销售服务占0.0%,其他商品和服务占0.0%,其中,生活、社会服务类、公共设施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互联网服务、邮政业服务占据了消费者投诉的前5名。
二、第四季度投诉的特点
2014年的第三季度所处理的投诉比2014年第二季度相比有所下降,投诉数量较大的仍然是家用电子电器类和服装鞋帽类,占投诉总数的9℅和12℅,仍居投诉种类前面。
本季度的投诉量下降,本季度投诉的热点仍是家用电子电器和服装鞋帽,投诉原因也主要是质量问题,另外本季度有几起食品投诉,在这里提醒消费者购买食品一定要有安全意识,价格便宜往往没有好的商品,消费者一定要杜绝贪小便宜的心理,此外,食品安全法律体系不健全,违法成本低,处罚力度小,这也是很多商家铤而走险的主因。
阜阳市消费者协会
2014-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