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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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警示七十九:元旦消费“四注意”

2014-12-30   浏览:2271
 

元旦临近,又一轮消费高峰将至,商家早早备战。为了使消费者合法权益免受侵害,太和县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节日期间就餐、购物、购买食品等消费环节要多个心眼,谨防不法商家耍花招,忽悠消费者。

一、就餐注意事项

节日期间是家庭、朋友聚会比较集中的时间,县消协提醒消费者外出就餐要到证照齐全、卫生条件好的饭店就餐。要明确饭店的饭菜质量和价格标准,防止强制消费。要查验账单、索要发票,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切实行使知情权。

二、购物注意事项

  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到证照齐全、有经营资质、信誉良好的场所,不要贪图便宜在无证照或者流动摊位上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面对节日期间商家名目繁多的打折、返券、购物抽奖等促销活动要三思而后行。不要轻信广告宣传、盲目冲动消费。消费者要根据自己家庭生活需要,制定消费计划,货比三家,对商家的促销活动要详细询问相关事宜,对经营者的口头承诺一定要求其用书面形式标明,以免上当受骗。

三、选购食品注意事项

  选购食品时应注意看食品包装标志是否规范。同时还要仔细查看外包装,选购那些包装密封完好、无破损和变形的产品。选择裸装食品时,要注意查看经营场所的卫生状况,有无卫生合格证、散装食品标签等相关证照,有无防虫、防尘设施等。

四、注意索要消费凭证

消费者在消费时,应向商家索要消费凭证,一旦出现质量问题或发生消费纠纷,可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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