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新消法》亮点培训
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正式施行,为了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将《新消法》的部分条文融合进实际应用中去。2014年6月25日芜湖县消费者协会秦秘书长在芜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新消法》的亮点解读。
会上,秦秘书长对《新消法》通过三个方面进行了讲述:
一、《新消法》的历史由来。1993年,中国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013年10月25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决定。这是该法颁布近20年来的首次大修。新消法将于2014年3月15起施行。
二、《新消法》的新增删减的内容。新消法增加11条合并删减3条,净增8条,有4条是经营者的义务,有3条争议的解决,3条法律责任,还有1条是国家对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一章有对商品进行抽查检验的责任。全法共八章六十三条。
三、《新消法》的十大亮点。加强社会诚信建设、
明确信息权利保护、完善商品和服务“三包”服务、明确举任责任倒置、规范了格式条款应用赔偿标准提高、处罚力度加大、消协的地位、规范新兴领域突出问题、其他可以关注的亮点。
通过这次培训,使我们的工作人员加深了对《新消法》的了解,更好的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