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刘女士与其他女同胞们一样,比较注重个人形象,平时经常去美容养生会馆,做一些保养护理身体、皮肤等项目。今年九月份,刘女士常去的一家美容会所,向她推荐了一款名为“熟龄美肌”的美容套盒,价值15800元,在听取店员的介绍后,刘女士虽然觉得这款产品价格昂贵,但为了使自己看起来更年轻漂亮,还是咬牙的付了款。但是,使用过几次该产品后,刘女士感脸皮很痒,而且脸色有变黒的趋势,刘女士感到不安,找到美容会所,被告知产品没问题,要求刘女士多次做几次,皮肤问题都会得到改善,刘女士不同意,要求全额退款,店家不同意,刘女士投诉到宁国市消协,要求得到合理解决。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认为美容产品属于特殊商品,遂联合市场监管部门,抽查了被投诉的美容会所,调查结果显示,该产品是南京某公司生产的首席代表产品,是合格产品,并非“三无”产品。经过多方核实,可能是刘女士的皮肤质地与此款产品不符,有过敏现象。经过消协工作人员的多次调解沟通,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店方同意退给刘女士7680元,刘女士退还剩余产品,并不得对该产品作任何形式的负面宣传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追求美丽的同时,应该更加懂得爱惜自身,此案中,刘女士没有预先做过严格测试,仅听取店员的介绍,就尝试以前没有用过的产品的行为,是不可取的,优质的护肤品并不一定就适合自己的皮肤。另外,被投诉方的美容会所也要承担责任,销售产品时应当注意防范风险,对顾客应尽量到最大告知义务,做好预先措施,才能避免此类纠纷再次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