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首饰断裂维权案
【案情简介】
消费者在芜湖县某黄金首饰店以旧换新一条新项链,配戴不到二十天就出现了断裂现象,导致消费者无法继续配戴,消费者及时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并说明了事情的详细经过,要求经营者给予更换项链。经营者同意更换项链,但需要消费者支付折旧费,每克30元的价格进行折旧更换,消费者对此表示不理解,明明是项链出现断裂,并非是人为造成,且如此短的时间就出现断裂,为何要自己承担费用,双方协调无果,于2014年9月1日来芜湖县消费者协会投诉。
【处理过程及结果】
接到投诉后,县消协工作人员与经营者取得联系,该店的负责人开始的态度非常强硬,对此事只有一个处理态度,就是需要付钱更换,或者选择自行鉴定,如果有问题,再承担责任。对此,芜湖县消协工作人员与该店负责人多次协商,最终经营者同意免费为消费者更换项链。
【案例评析】
根据《新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在正常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情况下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应当具有的质量、性能、用途和有效期限。”第二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此案中,经营者对于国家三包的法律意识淡薄,认为卖出去就没自己什么事儿了。这种思想要不得,对于经营者来说,不仅要做好销售环节的服务,售后服务才是长久的经营立足之本。另外,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对于黄金首饰购买时,注意从含金量、价格、质保等多方面考虑购买,不能仅凭价格廉价就盲目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