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溪口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了一起消费者电饭锅投诉事件,为一名老人挽回经济损失120元。
朱玉好老人,是溪口镇下街村,今年76岁,2014年的10月14日在溪口镇某电器商电买了一只电饭锅,11月5日这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了插口处漏电烧毁了电饭锅的情况,于是找到当事人要求处理,当事人虽然给了处理,但是老人觉得不满意。于是于11月6日上午来到了溪口市场监管所投诉。溪口所吴辉华副所长,进行了接待,认真听取了老人的陈诉,并及时进行了登记,之后马上电话将店主叫到单位来,进一步了解核实情况,并作好相关法规的宣传、解释工作,使店主与老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同意退还老人购买电饭锅的120元人民币,一起消费者纠纷圆满解决,当事人双方都很满意。
溪口所历来重视消费者投诉工作,急消费者之所急,想消费者所想,先后在所在乡镇有关单位、企业、街道、村建立了消费者维权服务站,建立了消费维权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做好来人、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件件有登记,事事有着落。今年以来共处理消费者投诉9件(其中有烟花爆竹炸到小学生投诉、化肥质量投诉、卷闸门质量问题、食品、家俱投诉),解决率100%溪口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民办实事,积极处理消费者纠纷的做法,得到广大老百姓的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