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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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快递受损获赔200元

2014-12-24   作者:汪骏   浏览:1707
    青阳消协木镇分会接消费者李先生电话投诉称:近日其在某快递公司邮寄了一件价值450元的电磁炉,邮寄途中物品遭到损坏,找快递公司讨说法,却迟迟得不到解决,希望分会工作人员帮助其解决困难。
  接诉后,木镇消协分会立即组织快递公司工作人员和消费者开展现场调解。经调查,李先生在邮寄快递时没有填写物品保值,按照《邮政法》规定若物品损坏,将以邮寄的快递费用26元为基础,可获得3至5倍的赔偿。快递公司可按照最高的5倍进行赔偿,但李先生认为自己的物品价值较高,即使5倍的赔偿也与其价值不相等,事情就此僵持住。
  本着化解矛盾、维护和谐的原则,该协会工作人员与快递公司进行积极沟通,并宣传新《消法》有关规定。经过耐心工作,快递公司工作人员最终答应赔偿李先生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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