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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购物多收费 市民结账需留心

2014-12-22   作者:蚌埠市消费者协会   浏览:4928

12月19日,市民杨先生在我市某超市购买了两组标价为五元三瓶的咖啡奶饮料(促销价),但是结账后杨先生却发现超市收取的价格却是7.8元每组(原商品标价),两组就多收了5.6元。杨先生找到超市售后服务中心,当班店员却告诉他,这项活动已经结束了,商品吊牌没有更换,而且服务态度极不友好。超市方面的处理态度让他不能接受。

    于是,杨先生找到蚌埠市消费者协会,要求超市按照最新修订的《消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给予消费者五百元的赔偿,并且建议消协要求商家对其在停止促销活动期间所销的商品进行审核,对所有受害的消费者进行赔偿,并媒体公向消费者道歉。

接到杨先生的投诉,蚌埠市消费者协会确认杨先生反应的情况属实,超市确实多收了杨先生5.6元,超市多收费的行为,不能排除超市可能因为消费者对标价的忽视,同时也不能排除商实有意欺诈消费者谋求不当利益的目的,因此,市消协要求超市对杨先生进行五百元赔偿。杨先生对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处理的结果表示满意,同时希望该超市,应该注意自己的声誉,平时在管理上要更加严格、自律,杜绝此类事情的再次发生。

超市多收费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第一种是结账价出错,比如标价明明是5元,到结账时却变成6元,这种情况消费者往往不容易发现;第二种是“特价商品”无特价,在货架上标为“特价”、“促销价”,到结账时仍按原价计算;第三种是同一件商品被多次算钱,比如某件商品明明已在POS机刷过,但由于收银员疏忽,又被刷了一次甚至几次。蚌埠市消费者协会在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物结账后,应及时核对账单,尤其是对商品数量、特价商品及贵重商品要重点核对,一旦发现价格不符,要及时与超市交涉。另外,消费者在交易后一定要养成保留小票的习惯,如需以后要追究商家的责任,有据可依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蚌埠市消费者协会

2014.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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