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凤台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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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十一”临近,网购商品需谨慎

2014-10-30   来源:凤台县消费者协会   作者:凤台县消费者协会   浏览:3330
      随着“11·11”网购狂欢节的即将到来,各大电商纷纷发布信息,将各种折扣进行到底,盲目网购冲动消费已被列入十大消费陋习之一,凤台县消费者协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网络团购中应要做到“六注意”。

  一是注意经营者有无证照。一些经营者未将营业执照在其网站主页面或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显示出来。所以消费者要选择有营业执照的商家,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最重要的一步。

  二是注意低价折扣。在网络团购中,许多低价折扣都隐藏着“猫腻”。商家的低价折扣有可的是在提高原价后或者秒杀商品虽然低价但运费很高造成的假象,所以在网络团购前应尽可能多了解市场价格,做到货比三家,避免上当。

  三是注意以假乱真。一些经营者存在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现象。网络上挂出货物图片不一定是真实货物的图片,即使有的是真实的图片,其图片与实物也可能存在很大的反差,严重失真。从实践来看,服装、装饰等商品色差明显,建议消费者先到实体店试看后再到网上购买。

  四是注意虚假宣传。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青睐于网络团购订餐,一些消费者也反映团购订餐中出现的问题:部分餐饮企业以订座已满为由,一次又一次推延团购消费者的就餐预约,最终导致消费者的团购券过期。因此要注意餐饮企业提供的餐饮与其在网站上宣传的存在不符、菜品也存在“缩水”等现象。

  五是注意选择信誉度好网站。购物前应提前了解欲购商品的名称、种类、数量、质量、品牌、产地、价格、运费、配送方式、支付形式、退换货方式及性能等,以及商家的资质、信誉等信息。尽量选择专业性强、信誉度高的销售商,看清相关网站是否有联系方式,是否公示ICP备案号和电子营业执照等信息。

  六是注意事先签订合同约定。消费者要事先与网站销售商签订合同约定,明确所购物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双方的责任及权利等事宜,并保留相关记录,便于事后作为维权依据。在付款方式上尽量选择第三方支付平台中介付款或货到验货后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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