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外地消费者在县城手机店购买一部手机,因经营者承诺不兑现,在县消协调查解下,经营者作了退机处理。
十二月四日.外地消费者刘女士气愤的来到县消协投诉,反映其十月二十五日在县城一家手机专营店购买一部联想S5000H智能手机,价款1550元.承诺11月1日一次返还话费680元。剩余款分两年每月返还42元,可是到了11月中旬还没返还话费,后因欠费仃机。消费者交清了话费,并到经营者处询问,店员讲尽快返还。到12月初时,又因欠费而仃机,再次找到经营者时推来推去.无奈,来到县消协投诉,县消协接到投诉后,立即与县移动公司取得联系,经了解该款机不属于该公司活动送话费范围,套餐中也没有打印送话费内容,是经营者单方面承诺,得此情况消协又与经营者取得联系,并对经营者此款手机送话费的承诺不兑现行为给予批评,最终,双方在县消协主持调解下,作出了退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