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简报
第六期
泾县消费者协会 二O一四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泾县消协在全市发出首份商品和服务暗访监督通报
根据《中央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三十六条中规定。近日,泾县消费者协会组织由社会各界人士组成监督员,对部份服务单位服务质量、消费环境、营销宣传等方面进行了暗访监督,并对暗访中存在的问题在全市发出了首份商品服务暗访监督通报。对促进服务单位加强内部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为广大消费者创造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购买手机品牌不符投诉 消协调解退款并获赔偿
最近,泾川消协分会成功调解一起手机因品牌不符引起的消费纠纷,经调解,消费者汪某获得退货处理,并获得补偿400元。
今年6月21日,琴溪镇消费者汪某来到县城某品牌手机店,选购手机一部,价格为1699元,单据上标注为“米M3”手机,三个月后,汪某被亲戚告知自己使用的手机并非小米3,而是其他品牌,汪某来到手机店要求调换。经营者认为当时已经将手机品牌情况告知消费者,单据上系营业员笔误造成。双方协商未果,汪某来到泾川消协分会投诉。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立即召集双方调解,向经营者宣传新《消法》相关知识。最终,在工作人员调解下,经营者为消费者退款1699元,另拿出400元作为补偿。一场因手机品牌不符引起的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手表维修久拖未果 消协助力化解纠纷
最近,纪女士投诉称其于去年在县城某商店购买一款900元的手表,今年8月份,手表指针停止走动,纪女士找商家协商解决,商家同意并承诺尽快维修好。然而事情过了一个多月,维修承诺并未兑现,纪女士多次与商家协商未果,无奈来到泾川消协分会寻求帮助。
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及时联系商家调解,同时向经营者宣传了《消法》相关知识,经过工作人员耐心细致的调解,经营者意识到自己应当承担的责任。最后,经营者为消费者手表更换机芯一个,延长保修期半年,纪女士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泾川市场监管所成功调解
一起服装质量消费纠纷
近日,泾川市场监督管理所成功调解一起服装质量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0元。
8月27日消费者吕某向泾川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称其于今年6月在泾县某服装专卖店购买了一件价值360元T恤衫,穿着几天后发现T恤衫背面有破洞,吕某很诧异,自己也没钩破挂破,怎么会无缘无故有破洞,于是吕某找到经营者,经营者为其更换其它款式的T恤衫一件,吕某补齐差价120元。可是没过几天以后,吕某发现更换后的T恤又出现类似情况。消费者吕某再次找到经营者,要求退款,经营者不同意。双方就此无法达成共识,于是吕某向泾川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
工作人员受理投诉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核实,消费者所属情况属实,但对于破洞的原因,消费者认为是衣服质量原因,经营者认为不排除人为原因,对此双方各执一词,经过工作人员耐心调解,最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经营者一次性补偿消费者240元,双方均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泾县市场监管稽查大队
成功调解一起轮胎消费纠纷
近日,某消费者向泾县市场监管稽查大队投诉,称其购买到县城内某轮胎销售门店销售的劣质轮胎,要求换货,商家拒绝,遂投诉。
接到投诉后,稽查大队立即派出执法人员到该门店进行检查和了解相关情况。经调查,该门店销售的轮胎并无质量问题。鉴于消费者认为产品不符合其要求要经营者换货,执法人员对当事人双方进行了新《消法》宣传教育,双方了解到各自的权力、责任。经调解,经营者同意为消费者更换轮胎,并提供了正规发票,确保三包质量。消费者对调解结果非常满意。
承建商安装假开关受到查处并拆卸
最近,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举报,述泾县某小区内三期刚刚交付的楼盘内安装了假冒鸿雁牌声光控开关。执法人员立即对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对该小区三期刚刚交付的楼内的鸿雁牌声光控开关进行了抽样,将样品送至杭州鸿雁电器有限公司进行鉴定。经鉴定该小区三期楼内抽样的鸿雁牌声光控开关均为假冒产品。经过周密调查,该局最终对此楼盘的承建商进行了处理,并要求其拆卸所有假冒鸿雁牌声光控开关并更换真品开关。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现在有一些不法商贩抓住了消费者的心理,做起了以假乱真、真假混卖的生意,消费者购买商品时一定要留好发票,以便日后维权使用。
泾县消协网址:WWW.ahjx315.org.cn
本期发至:省市消协、工商局,宣城日报社,县委、县人大、
县政府、县政协领导,县委宣传部,各乡镇、县消协名誉会长、顾问、常务理事,县直有关单位、企业,各消协分会,联络站,邻县(市)消协。
编辑、校对:邹武、周小宝 共印120份